辅导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笔试题库 > 模拟试题 / 正文

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题库(七)

1、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
3、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5.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学校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
(2)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3)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4)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5)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6)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6、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1)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大力建设校园文化。
 (3)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
(4)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  
(5)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
7.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
8. 作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主线,形式与政策教育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9、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3)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4) 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4)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2)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6)  本人申请退学的。
1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4)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5)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13、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14、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1)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3)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4)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5)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15、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
16、辅导员工作是教育人、培养人的工作,要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主体。
17. 对辅导员的考核分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和绩效 、工作创新、研究和培训四个方面,在每年的年终进行考核,评定出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8.勤工助学是指大学生以学习为主的前提下,边学习边参加劳动,并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活动形式。它是大学生培养自立自强意识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有效途径,具有帮困和育人的双重功能。
19.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包括: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内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全校范围内公示,报教育部审批。
20.班级及党团组织是高校大学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生共同成长的温暖集体,也是发挥组织与人功能的有效阵地。
21.心理咨询是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途径,辅导员要逐步进行心理咨询师职业之资格认证,提升自己对心理问题学生的识别能力,及时发现学生潜在心理问题。
22.建立一支思想素质过硬的网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要求主动学习网络知识,与学生进行平等的网上交流,此外,还要掌握学生们在网上交流使用部分与现实用语不同的语言符号,即网络语言。
23.我校心理咨询室联系方式
心理咨询室 心理咨询室一 心理咨询室二
地点 校本部中心花坛实训楼四楼 南校区艺术学院办公楼五楼
预约电话 82625166 82315390
24.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A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B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C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辅修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双学位专业证书
D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5.大学生心理危机类型具有多种,下列所列几项危机中,属于心理危机类型并且描述最全面准确的是(  C  )
A①②   B①③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①发展性危机   ②情境性危机   ③存在性危机   ④现实性危机
26、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1、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具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英语、计算机通过努力但仍然无法通过的学生。
3、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试读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等。
4、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5、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等。
6、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8、性格内向孤僻、经济特别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9、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如患上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医疗费用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10、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1、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  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12、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13、特殊群体学生包括:孤儿、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少数民族学生等。
27.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普遍性、随机性的教育形式,又是一种有目的、有规律的教育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教育原则:教育引导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原则 ,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以隐性教育为主,外在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以自我教育为主  。
28.下面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励志奖、助学金评定论述正确的是(B )
A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B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C国家奖学金只要求学习成绩优异,其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8%就符合申请条件;
D各二级学院在国家助学金方面不突破学校下拨额度的前提下,可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各等级人数,但一等助学金比例最高不得高于40%
29.在帮困过程中,实现帮困助学工作由简单的“经济资助”向“育人成才”转变。资助工作要把握物质资助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素质拓展为依托,促进学生保持心理健康,以助学贷款为契机,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品质,以勤工助学为载体,培养学生自强奋斗的精神。  
30、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对以下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开考后,在书桌内、书桌上、座位旁、考生身上和其他一切可以观看的地方放有翻开的,或者在试卷下面垫有,或者在文具盒等用品中藏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教学大纲、复习资料、纸条等的。
(二)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三)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四)预先将与考试的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图表等写在身上及座椅上、或者其他可以看到的地方的。
(五)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六)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七)传、接与考试有关的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八)相互核对试卷的。
(九)考试中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暂时离开考场,在考场外观看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或者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或者返回考场后被发现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的。
(十)将考试卷带出考场修改,或者交卷后再返回修改试卷的。
(十一)其他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作弊行为。
31、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对以下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作弊的。
(三)抢夺、窃取考试试卷的。
(四)考试作弊被发现后无理取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五)在同一学期的考试中因考试作弊应当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在处理期间再次作弊的。
(六)确认考试违规,并辱骂、恐吓,甚至殴打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其他作弊行为严重,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
32、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对因考试违纪受到处理之后再次违纪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之后再次作弊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3、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民院发〔2012〕60号)
1、凡动用凶器参与打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一次性偷盗折合人民币价值800元(含800元)以上者,或是惯偷累计折合人民币价值达500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次性偷盗折合人民币价值800元以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3、晚归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未经请假通宵夜不归宿者给予记过处分;冒充他人消除晚归或夜不归宿记录者给予记过处分。
4、在学生宿舍留宿外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4、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加重处分:
1、违纪后,相互统一口供,制造假象,制造伪证,隐瞒事实真相,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者,加重一级处分。
2、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或采取各种方式报复的,加重一级及以上处分。
3、一人同时犯有两项以上错误时,分别裁决,在较重一级处分的基础上,再加重一级及以上处分。
4、在查处违纪事件中,用财物贿赂办案人员,加重一级处分。
 
必考填空题
一、学生办理理赔时需提交资料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以被保险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中、农、工、建、邮开户的),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本人没有以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可使用其父母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但须提供相关可以证明其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或由学校出据相关证明);
3、原始病历,如被保险人为参加医保者,在医保留底后可提供相关复印件;
4、原始发票,如被保险人为参加医保者,在医保报销后,可提供发票复印件,并提供由医保出据的分割单;
5、如果被保险人是由于疾病住院,被保险人需提供住院费用总清单,以及医生的诊断书;
6、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理赔,被保险人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如发生交通事故,就由事发地交警部门提供交通事故鉴定书,如在学校发生的一般诸如因意外骨折等事件由学院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加盖公章);
7、因身故申请理赔时需提供户口销户、医学死亡或火化等有关证明。
二、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费用报销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复印)。
2、长沙银行卡或者长沙银行存折复印件(需正反复印)。
3、原始发票(需加盖医院公章)。
4、费用汇总清单(需加盖医院公章)。
5、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需加盖医院公章)。
6、医院级别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
7、入院记录和急诊病历(需加盖医院公章)。
8、假期或实习住院需提供: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所在学校盖章栏由学院盖章并写好两个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9、县级以下区、乡、街道卫生院等还需提供: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复印件。
10、经授权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住院还需提供:转诊转治审批表(授权定点医院医保科盖章)。
11、因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
A、入院记录、急诊病历;
B、证明材料:需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将意外伤害受伤的时间、经过、地点详细记录,报告上留两个证明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2、有住院前72小时内发生的不间断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还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
13、经连续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还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死亡证明复印件及家属关系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示)。
 
 
 

试试用"←"或"→"方向键快速翻页把 (^o^)

相关文章
搜索
模拟试题热点
模拟试题最新

Powered By 辅导员网 苏ICP备16007902号